2015年贵州施秉县中小学县示范幼儿园专业学科教师遴选2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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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工作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遵循教育发展和教师成长规律,创新教师管理模式,有序推进城乡、校际间教师均衡配置,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均衡配置的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公开遴选28名专业学科教师到县第一中学、县第二中学、县民族中学、县示范幼儿园、城关镇中心小学、城关镇第二小学工作。
一、公开遴选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公开遴选。
二、公开遴选岗位及职数
(一)县第一中学遴选专业学科教师6人,其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1人,历史1人。
(二)县第二中学遴选专业学科教师 7人,其中:语文1人,数学1人,音乐1人,政治1人,历史1人,生物1人,化学1人。
(三)县民族中学遴选专业学科教师6人,其中:语文1人,数学1人,政治1人,物理1人,体育1人,英语1人。
(四)县示范幼儿园遴选学科教师5人,其中:学前教育4人,体育1人。
(五)城关镇中心小学遴选专业学科教师3人,其中:数学3人。
(六)城关镇第二小学遴选专业学科教师1人,其中:数学1人。
三、公开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在县内中小学任教有3年以上(含3年)教学经历,近三年所任教学科教学统测参评成绩至少有一年达到县人均分或以上的(报考非统测学科教师除外)本县内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任教的在编在职教师。
2.县第一中学、县第二中学、县民族中学遴选对象为全县初级中学和小学该学科(以学历证书为准)在编在职教师。
3. 县示范幼儿园遴选对象为全县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
4. 城关镇中心小学、城关镇第二小学遴选对象为全县初级中学和小学该学科在编在职教师。
(二)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教育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报考县第一中学、县第二中学、县民族中学学科岗位的教师应具有相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城关镇中心小学、城关镇第二小学和县示范幼儿园学科岗位的教师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县城中小学专业学科教师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县示范幼儿园专业学科教师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6.报考县第一中学、县第二中学、县民族中学专业学科教师职位的,应具有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7.报考县示范幼儿园、城关镇中心小学、城关镇第二小学专业学科教师职位的,应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8.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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