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三门峡湖滨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实施方案(30人)(3)
(四)体检
按照所报考岗位的招聘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三门峡市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湖滨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三门峡市湖滨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包括考核对象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等),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如因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以及因自动放弃资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应在同岗位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确定体检人员的方法进行递补。
(六)公示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hbqrsj.gov.cn)、三门峡市湖滨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网站(网址:www.hbqjktj.com)和三门峡市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依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在所聘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 6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六、纪律监督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条件、招聘工作程序和聘用结果,同时邀请三门峡市湖滨区纪检监察部门和保密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设立监督电话:湖滨区监察局 0398-3058681
设立监督热线:13629821508
七、本招聘实施方案由三门峡市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确定三门峡市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hbqrsj.gov.cn)作为招聘专用网站,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阅有关信息。未尽事宜及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由湖滨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8-2953195
附件:1、2015年湖滨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明细表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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