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事业单位许昌市环境保护局招聘9人公告(2)
(三)考试
1、笔试
⑴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
⑵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政治品质、社会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不在单位编制)。所聘人员按照合同制人员进行管理,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人员管理
许昌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招聘人员在岗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再聘用。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薪酬标准
招聘人员月工资:试用期每人14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每人1948.7元(含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按新政策规定执行。有关奖励、补助由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另行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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