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剑阁县农业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8人)(2)
7.参加选聘的人员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二)岗位条件
1.畜牧类
(1)县健康畜禽产业发展推进办公室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8级,须取得兽医(畜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聘在9级岗位2年以上;报考专业技术岗10级,须取得兽医(畜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报考专业技术岗11级,须取得助理兽医(畜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聘在12级岗位2 年以上;报考专业技术岗12级,须取得助理兽医(畜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8级,须取得兽医(畜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聘在9级岗位2年以上;报考专业技术岗 9级,须取得兽医(畜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聘在10级岗位2年以上;报考专业技术岗10级,须取得兽医(畜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报考专业技术岗12级,须取得助理兽医(畜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县畜牧技术推广站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11级,须取得助理兽医(畜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聘在12级岗位2年以上;报考专业技术岗12级,须取得助理兽医(畜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9级,须取得兽医(畜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聘在10级岗位2年以上;报考管理岗9级,须聘在9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或取得助理兽医(畜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5)县畜牧技术培训中心管理岗位9级人员:须聘在9级及以上管理岗位或取得助理兽医(畜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农业类
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县种子管理站、四川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剑阁分校人员:须取得助理农艺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工勤类
县健康畜禽产业发展推进办公室人员:报考工勤技能岗4级,须取得4级及以上技术等级(职务)资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回避规定的。
五、选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2日至8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农业局人事股 (地址:县农业局办公楼三楼)。
3.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选聘岗位、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位报考者只限报考一个具体岗位。
4.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务证书及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如实填写《剑阁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参加笔试的依据,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确定。在选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报名或选聘资格,且后果自负。
(二)岗位及人员调整
本次公开选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2: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选聘数额或取消该选聘岗位。岗位调减中取消的情况,2015年8月17日在剑阁农业信息网公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选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15 年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直接到农业局人事股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选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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