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剑阁县农业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8人)(3)
(三)笔试和面试
此次选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局共同组织。总成绩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 ×40%)。笔试主要内容为:报考畜牧类岗位为畜牧技术基础知识、畜牧类法律法规和公共知识;报考农业类岗位为农业技术基础知识、农业类法律法规和公共知识;报考工勤类岗位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按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照不同岗位由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应达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选聘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主管部门发给面试通知书。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选岗及体检和确定拟调人员
根据不同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用现场加试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0]19 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然后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调人员。
(五)公示
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因取消资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增补人员。
六、手续办理
1、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由主管部门通知通过公示人员报送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证明、同意流(调)动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及本人人事档案材料。
2、经县人社局审核确认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报县政府领导审签后,由用人单位通知拟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且按市上批准核定的岗位数聘用岗位并结合工资晋升条件,确定工资,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选聘资格。
七、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1、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6600779
县农业局: 0839-6601922
2、监督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9-6600759
县农业局纪检组: 0839-6601930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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