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秀山县城区学校考调18人公告(2)
③2013年秋期—2015年春期中2学期个人绩效考核证明材料(由学校出具);
④近两年(2012—2013、2013—2014学年度)年度考核证明材料(由学校出具);
⑤2013—2014、2014—2015学年度中2个学期教学成绩证明材料(由县教师进修学校出具);
⑥经所在学校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015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工作人员报名表》。
4.报名资格审查:由相应考调学校负责,与报名同步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交笔试考务费50元,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5年8月17日下午2:30—5:30在相应考调学校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委共同组织。
考试方式根据各学校考调岗位职数和报考人数确定,分别采取笔试加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见附件1、2)。
1. 笔试(100分)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县级骨干教师、县级教学能手,不进行笔试,不受面试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
(2)符合报考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职数笔试比例的(附件1),需进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掌握专业基础知识程度。有附件3涉及加分项目的,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总成绩,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加分人员名单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于2015年8月15日在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规定的面试比例(见附件1)确定各考调岗位的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时,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3)符合报考人数未超过招聘岗位职数笔试比例的,不进行笔试,不受面试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100分)
进入面试人员在相应学校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学水平和专业技能。有附件3涉及加分项目的,所加分值计入考试总成绩,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各学校考调岗位面试方式见附件2。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三)考察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县级及以上名师或骨干校长、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直接进入考察,所占名额从考调岗位职数中减除。
2.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3.根据各学校考调岗位剩下职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加分项数多者优先。
考察由县教委人事科牵头,相应考调学校具体负责,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能力、廉洁自律、日常学习工作、有无重大疾病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考调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各考调学校报考同一岗位其他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通过张榜、网络等形式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拟调的,确定为拟调人员。
(五)岗位聘任及工资待遇
所有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实行一学期试用期。试用期满,由调入学校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县教委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原所聘岗位不再保留,根据调入学校岗位余缺情况,按调入学校的相关要求重新参加岗位竞聘,工资待遇按新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秀山县现行工资政策。考核未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要求
考调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严肃纪律,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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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2015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工作人员考试方式一览表
3.2015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工作人员加分表
4.2015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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