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唐县招聘小学和学前教育服务性岗位教师100人公告(2)
考试结束后,由县招聘办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布笔试成绩。
4、确定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的人员,按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按规定比例,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末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2、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及公示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布个人考试总成绩。
五、考核、体检
(一)根据个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对象,个人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为:学历高者、毕业时间早者、年龄小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则以进行说课的形式确定考核、体检对象;如果出现没有形成竞争的专业,则以不低于本专业平均分或低于本专业平均分但高于或等于有竞争专业的录取最低分来确定考核、体检对象。
(二)考核在县招聘办公室指导下,由教育局组织进行。考核内容: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及工作、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由招聘办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初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到定点医院体检者视为放弃。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费用自理,并由考生直接交付体检单位。
六、公示、聘用
(一)公示
县招聘办适时公布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或由人举报,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得聘用。
(二)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的,或有举报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由教育局对服务性岗位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培训后由教育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劳动合同》,并向人事部门备案,确定劳动关系,明确服务期限,其档案和人事关系由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托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期内由教育局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五年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续签《劳动合同》,在编制总量内,按政策规定逐步纳入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者及五年期满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解除《劳动合同》。
七、待遇
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职称评聘、退休待遇参照我县在编在岗教师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购买服务及人事代理管理费所需资金由财政负担,直接列入年度预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
八、本《公告》由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点击下载>>>
1、2015唐县招聘小学及学前教育服务性岗位教师信息表.xlsx
2、2015唐县招聘小学及学前教育服务性岗位教师资格审查表.doc
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4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