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城口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0人)(3)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未考专业科目测试)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考核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学位)高的确定。
体检由城口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城口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时间初定于2015年10月9日,具体时间在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hengkou.cqhrss.gov.cn/)公布。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10月19日前将本人的大学生个人档案提交到城口县人力社保局事业人员管理科(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5号510室)黎云峰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城口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各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复查,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
七、公示
考试、考核相关事宜,在重庆市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hengkou.cqhrss.gov.cn)发布,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示(公告)信息,若考生不能准时到达规定地点参加此次公招相应事项,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按规定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经城口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需在城口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3年内(即2015年至2017年)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招工作中,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重庆市城口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1.2015年第三季度城口县面向社会和贫困大学生公开招聘一览表.xls
3. 2015年重庆市城口县事业单位招聘《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4.同意报考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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