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石家庄高邑县选聘3人播音员(主持人)公告(2)
2、测试方式。入围考生每人现场录制5分钟播音、5分钟模拟采访视频,上镜测试评委由外聘专家担任评委,对考生上镜形象及效果进行现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公布。为确保选聘质量,上镜成绩低于80分者视为不合格。
(五)综合成绩
上镜测试结束后,按初试总成绩、上镜测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合成方法为,初试总成绩×30%+上镜测试成绩×7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学历(学位)较高、具有播音主持工作经历者优先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由高邑县公开选聘广播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被聘用人员安排到县广播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岗位学习锻炼,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试用期1 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列为财政开支,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为了防止人才流失,维护用人单位权益,本次公开选聘设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内不可向县内外其他事业单位流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终止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他
1、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资料全程进行审查,对伪造、假冒的各种证件,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聘用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经体检、考察合格依次递补。
3、考生在招考期间保持手机等通信工具畅通,因通信不畅等原因影响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的后果自负。
4、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咨询电话:0311-84031664、84031631。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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