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6名)(2)
1.承诺诚信报考。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机关对网上填报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附件3),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5年8月25日9:00至8月28日9:00期间登录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qyzrsj.gov.cn/)首页“在线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准确填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3.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电子照片由重庆市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5年8月30日9: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须在2015年8月30日9: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确认参考。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其中,符合《简章》规定报考街道社保所“综合管理” 岗位的贫困大学生,可免去考务费。照片审核通过后,贫困大学生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8月29日18:00前(节假日不休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贫困大学生证明(零就业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出具就业部门发放的《零就业家庭卡》,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出具区县主管扶贫工作的相关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出具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市渝中区人力社保局 (地址:渝中区和平路211号6栋206室)现场确认贫困大学生身份,符合条件者即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因未现场确认贫困大学生身份,且未缴费导致无法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 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6.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考生,于2015年9月10日9:00起至9月13日11:00登录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特殊紧缺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重庆市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招聘岗位。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包括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管理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两科,每科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13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名次、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于2015年9月25日9:00后登陆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公示公告”和“报考信息”栏目自行及时查询考试相关事项。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者,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重庆市渝中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按规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本人持有关证件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准考证;(2)身份证;(3)毕业(学位)证,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4)考生报名信息表;(5)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6)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以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8月24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重庆市渝中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渝中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按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含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还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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