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
1、天津市公路工程设计研究院
2、天津市公路养护管理中心
3、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4、天津市公路养护工程处
5、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
6、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7、天津市市政工程学校
8、天津市市政工程经济技术定额研究站
(二)招聘单位地址:
1、天津市公路工程设计研究院: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2、天津市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3、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天津市东丽区津汉公路899号
4、天津市公路养护工程处: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50号
5、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天津市河西区平山道39号
6、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天津市南开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产业园区8号楼B座
7、天津市市政工程学校:天津市河东区凤山道6号
8、天津市市政工程经济技术定额研究站:天津市南开区二纬路18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
1、天津市公路工程设计研究院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网的现状分析与评价、交通量预测、公路网布局研究、近期建设重点研究;承担道路桥梁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研究和地方公路养护技术及工程设计规范的编制研究;对公路的前期建设项目进行工程可行性分析、交通量预测,并进行项目的后评估;对公路规划,建设周期及养护管理周期计划提供咨询服务。
2、天津市公路养护管理中心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我市公路周期性、经常性养护质量跟踪,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工作。
3、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起草我市高速公路养护及路政管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参与高速公路规划工作,负责组织高速公路前期工作;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和联网收费管理;组织我市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后评估;负责全市高速公路运行情况的监控、信息采集与发布及应急处理;负责全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维护高速公路路产路权;负责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考核,对高速公路大中修项目及专项工程实施监管。
4、天津市公路养护工程处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并管理公路及附属设施大、中修养护工程和专项工程。
5、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主要从事城市道路、公路、桥梁、排水等专业的科研、试验、检测、鉴定、设计、监理、咨询及技术服务等工作。
6、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监督检查本市市政公路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行为和抽查工程实体质量及资料;监督检查本市市政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出具质量监督报告,质量鉴定意见;监督抽查用于本市市政公路工程的主要原材料、混凝土、构配件等质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负责本市公路行业监理单位、试验检测机构资质审核及人员资格考核;负责本市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天津市市政工程学校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市政公路及城建系统职前职后学历教育,负责市政公路行业技能等级培训,考核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
8、天津市市政工程经济技术定额研究站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市政公路建设、养护工程定额的编制、修订及管理。审查市政、公路工程维修养护投资的概算。负责市政、公路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审查备案管理。核定发布市政、公路工程维修养护工程信息价格、产品价格。负责市政、公路建设工程、维修养护工程合同备案管理。承担相关专业培训及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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