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4)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九、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和《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分工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见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监督电话:24539335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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