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杨浦区招录418名社工及两新党建专职党群工作者(2)
五、考试
1、领取准考证:
2016年3月8日-10日9:0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杨浦区国定东路200号1号楼裙楼大厅窗口领取准考证
2、笔试安排:
2016年3月13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范围:
社区工作者:时事、上海市委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1+6文件、社会工作实务(初级)教材。
党建专职党群工作者:
习近平就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提出的8点要求、《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4、笔试成绩:
从高到低排序,按照相应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5、面试安排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请带好身份证参加面试。
5、确定拟录用人员
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根据招聘计划,分类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6、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凭“体检通知”自行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7、拟录用人员公示
拟录用人员经区社建办、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确认同意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录用手续
(一)新录用的社区工作者
1.街镇各中心社区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与原劳动合同单位办理退工手续,再与各街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
2.街镇居委会社区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与原劳动合同单位办理退工手续,再与各街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签订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新录用的“两新”组织党建专职党群工作者
1.街镇录用的“两新”组织党建专职党群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与原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办理退工手续,再与街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
2.各部门录用的“两新”组织党建专职党群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与原劳动合同单位办理退工手续,再与相关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待遇按照《杨浦区社区工作者薪酬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65343226*1017 陈老师 余老师
相关附件:
杨浦区社工招录咨询电话-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