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五、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按1:1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外,还需审核个人档案。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来确定排名次序。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办法确定。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公管办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中国·沧州门户网站、沧州人力资源网和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
1、《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2、《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2016年4月18日
咨询电话:
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管办)综合科2175007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3206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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