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当根据省人事考试网和山西省林业厅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等条件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完全一致,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3.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按报名人数比例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4.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时间及网址
报名时间:按省人社厅规定的统一时间报名。
报名网址: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二)资格初审
由用人单位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网上初审,符合条件的人选,经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林业厅招聘办公室”)审核通过,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考生方可参加综合知识考试。
(三)综合知识考试
综合知识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
(四)资格复审
1.对通过综合知识考试后符合规定比例的人选,由用人单位和省林业厅招聘办公室共同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未领取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学制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已就业的另需提供已就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凡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要求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选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进行,面试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林业厅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将笔试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权重合成总成绩排序,并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
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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