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和省林业厅组成考核组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八)确定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公示。
(九)公示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省林业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聘用。
(十)办理相关手续
按管理权限,为受聘人员办理编制、核定工资基金、调(流)动等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无工作经历的新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与咨询
所有涉及本次招聘方面的方案公告、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和情况通报等事宜均会在山西省林业厅网站(www.sxforest.gov.cn)公布,请及时关注查询。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1-7229397
监督电话:0351-412189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招聘期间的工作日工作时间。
2016年山西省林业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计表.xls
2016年5月25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