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威海公安局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聘4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威海市公安局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山东威海市公安局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人
一、招聘职位
威海市公安局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工作人员4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记录。
3.具有威海市常住户口,男性,年龄在20周岁至25周岁之间(截止时间2016年7月31日),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以及军队退伍士兵,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体重不低于50千克,过于肥胖不能录用。
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及刑事处罚、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党籍纪律处分、曾被开除公职、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人员,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威海市公安局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政工室。地址:高区文化西路(火炬大厦红绿灯东侧)280号404房间;电话:5667013。
3.报名办法:报名者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军队退伍士兵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对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高区公安分局同意可暂不开具,但须在考察前提供。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招聘方法
1.体能测试: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临时通知。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规定的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见附件)
体能测试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在测试开始后仍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愿放弃。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合格者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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