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威海公安局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聘40人公告(2)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评委现场打分,面试实行百分制。
在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面试点的视作自愿放弃。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1.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考察根据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职位空缺的,经高区公安分局审核同意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聘用。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相关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对试用期间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月工资标准约2400元,交纳社会保险、配发服装,具有专科、本科学历的人员工资分别增加100元、200元。
六、有关要求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由威海市公安局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1-5667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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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公安局
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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