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教师招聘公告(85人)(2)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 2016年7月26日至28日
2、地点:灵石二中
3、要求:
(1)报考只能选择一个学段(初中或小学),报考其中一个学科。
(2)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少于3:1,否则将按实际报名人数缩减招聘人数,空余名额由领导组研究进行调剂。
(3)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报名时须带:
① 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须从灵石教育信息网<网址:www.sxlsedu.net>或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网址:www.sxlsrsj.gov.cn>电脑填写A4纸打印,手工填写无效)。
② 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 身份证、户口本(或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近期同底一寸红底彩照四张。
⑤ 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 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
未领取相关证件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教师资格证证明(须加盖专用章及负责人签字)。
(4)已就业人员(包括人事代理人员)报考时,须征得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介绍信(在职教师加盖当地教育局公章),人事代理人员可不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5)“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灵石籍),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灵石教育信息网或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手工填写无效。在灵石县以外服务的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在灵石县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分别由灵石县县委组织部、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灵石县委确认。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6)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要对所提供的资料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4、报名资格审查:由教科局、人社局、公安局共同负责,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教科局负责审查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公安局负责审查户籍和年龄;人社局负责审查个人学籍档案、“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报名人员所需相关证明。准考证由人社局统一发放。
2016年8月4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持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讲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①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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