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政法干警考试报考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5)
第三章 考务安排
一、关于考生报名信息更改
考生报名信息在未点击“报名确认”前,可自行在网上更改。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更改信息,考生可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向所报考的自治区政法机关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广西人事考试院进行更改。原则上只受理报考人员姓名中出现的错误。
二、关于办理减免或退还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1.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办理减免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报考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9月23日携带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广西人事考试院办理相关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如下: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农村特困大学生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验原件交复印件)。
2.对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广西人事考试院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报名考试费。
考务咨询电话:0771-5505211
咨询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9月1日;9月6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相关公告:2016年广西政法干警考试公告 职位表 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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