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高速公路招聘981人公告(3)
笔试采取计算机考试系统,随机组卷,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原件身份证进入考场。
(三)录用
按笔试70%、面试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在60分以上的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至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对拟录用人选由各分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自理。体检指标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对体检不合格人选,取消录用资格,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工作条件及待遇
人员录用后试用期一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收费员属省高管局劳动合同制职工,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省高管局有关规定,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收费员实行倒班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节假日正常倒班,当班期间,省高管局提供住宿条件,交通、伙食、生活等费用自理。
收费员工资按照《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分配方案(试行)》执行,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试用期过后月工资为2000元以上(不含单位缴存的40%“五险一金”部分,含个人缴纳的18%“五险一金”部分)。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