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满洲里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3人)(4)
2.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进入考察程序的考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实习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考核材料,考生因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成绩排名情况,按招聘职位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人员名单,并在满洲里市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招聘工作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七)录用和待遇
1.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招聘工作结束后,因考生违纪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的不再进行补录。
3.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程序,确保公正。招聘工作要做到招聘人数公开、报考条件公开、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公开、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公开。招聘考试试题从相关考试机构购买,专家评委从外地聘请。
(二)加强管理,严肃纪律。招聘结果将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和考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人员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醒:在招聘期间,请广大考生时刻关注满洲里市人才网相关招聘专栏,并详细阅读2016年满洲里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同时手机保持畅通。对未及时关注考试相关信息的考生,导致延误考试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