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遵义市绥阳县事业单位招聘52人考试公告(4)
十一、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招考办根据管理权限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手续完成以后招聘单位要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相关事项。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1-26362408(政策方面:简章解释、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
0851-26363922(卫计系统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
0851-23163875(技术方面:信息填写、交费问题、表证打印等)
监督电话:0851-26363201(县纪委、监察局)
十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绥阳县事业单位招考办。简章未尽事宜由绥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若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并视情况通过绥阳县门户网和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绥阳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