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南沙区赴全国重点高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26人公告
2016年广州市南沙区赴全国重点高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26人公告,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3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止,笔试定于12月17日上午9:00-11:00进行,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打印信息为准。请您登录官网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
2016年广州市南沙区赴全国重点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广州市南沙区实际,决定面向全国重点高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且未就业的2015、2016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共计126名,其中:教师55名,医务人员33名,其他事业单位人员38名。具体岗位详见《2016年广州市南沙区赴全国重点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2、3)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7. 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2、3中各具体岗位要求。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三)不得报名情形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 近3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5.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现场报名及注意事项
考生可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事业单位招聘》栏目了解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要求和岗位信息。
本次招聘采取多个报名点现场报名及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考生,在任意一个报名地点均可报考所有岗位,并在报名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所有考点进行汇总排名。
(一)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3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止。
现场报名地点:本次招聘设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4个现场报名地点,教师岗位另增加东北师范大学1个现场报名地点,具体地址信息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事业单位招聘》栏目“相关通知”处另行补充通知。
2. 现场报名方法及流程:
(1)资格审核。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选择一个报名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签订承诺书。
审查材料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能证明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材料(2017年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暂缓就业的2015、2016届毕业生提供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绑定职位。考生使用任何扫描工具(如浏览器、微信等)扫描职位二维码绑定职位,每个考生只能绑定一个职位。
(3)网上确认。考生在报名当天(12月13日)24:00时前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事业单位招聘》栏目“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个人信息填报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网上确认流程: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完成--查看审核情况。
(二)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见附件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机关联系。如在聘用前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 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网上确认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4. 网上确认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5. 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对于部分紧缺岗位,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