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湖南新晃侗族自治县招聘事业单位63人公告
根据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拟在教育、卫计等部门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63名,有关招聘信息如下。
2016下半年湖南新晃侗族自治县招聘事业单位63人公告
一、招聘计划、岗位条件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及单位17个,计划招聘岗位总类30个,人数63人。详见《新晃侗族自治县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年满18周岁。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服从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需在新晃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离,在聘任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方可要求调动(同类乡镇之间调动不受限制)。
(五)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凡被刑事处罚的或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我县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六)年龄界限: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1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七)职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原件提供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10日。
(八)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同编制性质的岗位。
三、招聘工作程序
公布招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聘审批。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教师岗位岗位分两个场次进行,直接到高校毕业生见面会进行招聘,第一场次招聘计划未录满的,在第二场次继续进行招聘,①第一场次: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招聘会现场);②第二场次: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地点为吉首大学(招聘会现场)。
2、卫计类岗位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8日,地点为湖南人才市场人才交流大厅一楼(中南六省医药卫生行业大型人才交流会现场);
3、其他职位报名时间和地点: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18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为新晃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社局7楼709室)。
(二)报考者需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在办理之中的需持公安局户证股证明)、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提供就业推荐表,2017年7月31日前考察时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具体职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三)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片2张,并交纳报名考务费(根据物价核定标准收取)。根据晃办发〔2016〕30号文件精神,下列人员免交考务费:1、居民户籍地在农村的独生子女或两女户子女凭相关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可免交考务费;2、城镇和农村低保户子女凭民政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月报表可以免交考务费;3、城镇零就业家庭凭社区出具的书面证明可以免交考务费。
(四)在编在岗人员报名时需要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证明需注明现单位的单位性质。
(五)每个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五、笔试
教师、卫计类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其他职位进行笔试、面试,笔试事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