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湖南新晃侗族自治县招聘事业单位63人公告(3)
(三)公示时间:定于2017年元月下旬。
(四)设立招考聘用监督小组,由县组织部、县纪委、县人社局、教育局、卫计局等单位人员组成,监督电话:0745—6223506,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录聘审批
综合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报新晃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编制人事手续,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晃发〔2015〕6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奖励政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同类别事业单位考试。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简章可在新晃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怀化人事考试网查询,也可向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745—6228910(人社局) 0745—6222166(卫计局) 0745—6222517( 教育局)
联系手机:13874435488 13874435188
附:《新晃侗族自治县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文章来源:http://www.xinhuang.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560&id=3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