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招聘高中教师30名公告(3)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县政府门口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4.所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
七、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工作日咨询电话:0357-6825193。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乡宁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乡宁县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