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选聘高中教师公告(38人)
为缓解清苑中学、清苑一中、职教中心教师缺编情况,优化教师年龄结构,提高教师整体业务水平,提高我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经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中教师。
2016年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一、选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公开选聘的方式为试讲加提问;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共计38名。其中清苑中学11名、清苑一中12名、职教中心15名。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选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2016年清苑区选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的,不得应聘。本区在编人员不得应聘。
四、选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清苑区教育局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3日至12月16日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小二寸免冠同版照片四张。填写《清苑区2016年选聘高中教师资格审查表》。
4、资格审查:由区招聘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考试
考试时间:2017年1月5日上午8:30
考试地点:清苑一中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2017年1月4日到清苑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考试分试讲和提问,共100分。
1、试讲:试讲内容在应聘岗位涉及专业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考生自行准备13分钟,试讲12分钟。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驾驭教材的能力、板书板画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满分90分。提问3分钟。提问内容:1至2个涉及教材教法、德育方面的问题,满分10分。
2、 考试记分采取体操打分法。
3、 考试结束后,分组在考试地点即时公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