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公告(44人)
为加强个旧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缓解教师、医疗卫生、水利、林业、交通等专业技术人才的紧缺问题,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红河州人社局《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经研究决定到省内外高等院校招聘紧缺人才44人,现制定本公告。
2017年红河州个旧市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一、组织领导
个旧市2017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工作在个旧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同时,邀请人大、政协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全日制普通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二本以上校本部的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证书,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学历的年龄为40周岁以下,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个旧市2017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招聘引进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不间断)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且视为2017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招聘引进。博士毕业生除专业条件,不受限制。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红河发展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程序
(一)教师招聘时间、地点、方式及程序
招聘时间: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
招聘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如在前面院校招满人员,就不再到后面院校招聘)。
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招生就业处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聘方式及程序:
1.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相关资料、证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参加考核。
2.讲课考核。考核采取现场抽取课题,写教案、讲课等方式进行考核,以考查应聘者的气质、教态、普通话、课堂设计、教材的理解与把握、亲和力等方面的情况。
3.面试考核。在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1:3的比例,按讲课成绩的高低,确定面试人员进行考核。面试考核主要是考查其思想情况,心理状态,教育、教学思想,教科研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求职动机及意愿等。
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讲课70分,面试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