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9人)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9名(详见《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内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认证。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开招聘体检标准,且五官端正;
5、具备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6、年龄要求: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高级职称者年龄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为报名前1天。
7、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或在原岗位工作中无违纪违规行为;
8、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