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珠晖区公开招聘教师60人公告(3)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2.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招聘办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择岗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珠晖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zhq.gov.cn)和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信息网(http://www.hyzhedu.net)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分学科,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初级专技岗位。本次聘用人员要与择岗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个人档案必须移交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解决全额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一) 为了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整个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报名参考的,或者存在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不得参与招聘工作。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所有招聘工作在珠晖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办公室设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二)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聘用前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珠晖区党政门户网和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信息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本简章由珠晖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珠晖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 0734- 8388106 (区纪委)、0734-8387931(区人社局)。
附件:
珠晖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2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hy12333.gov.cn/xxgk/tzgg/201702/t20170217_9726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