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平政和小学幼儿园选调教师66人公告(2)
五、选调资格审查
根据各学科(中小学分列)选调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入围选调资格审查人员于5月22日、23日正常上班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审核时,应按以下顺序叠放、整理需要上交的材料:
(1)由本人签名确认的《专业知识》成绩;
(2)由本人签名确认的网上报名表;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学校出具的出勤情况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写的信息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取得证件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六、选调办法
1.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政和教育之窗(www.fjzhjy.cn)”公示5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照选调岗位名额和笔试成绩(中小学分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选调,分数高者优先选择用人学校。
2.报考人员因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在同学科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被选调的教师于2017年秋季前办理相关调动手续。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招聘和调动人员岗位聘用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南人综[2011]153号文)精神,被选调教师的岗位聘任按照用人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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