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玉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04人)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经玉屏侗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玉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4名。
玉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规定,特制定本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机构
本次招聘工作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才引进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下设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含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玉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7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4名,其中:教育系统14名,卫计系统12名,其他事业单位岗位78名。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主要面向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进行招聘,部分岗位放宽到中专(高中、职高、技校)。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附件1《玉屏侗族自治县2017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9年5月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至40周岁(1976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定向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6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限截止到2017年8月累计在玉屏自治县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的人员报考。面向村干部招聘的职位,需在2014年度及以前在玉屏自治县担任、目前仍在职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人员(“四项目人员”除外)。面向山村幼教志愿者招聘的职位,限截止到2017年5月3日前需在玉屏自治县山村幼教岗位服务且满1周年及以上。报考乡镇到村任专职文书职位限玉屏自治县户籍或生源报考。本县户籍是指截止2017年4月19日前户籍在玉屏自治县;本县生源是指原为玉屏自治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县外学习的人员。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7年5月3日服务期未满一届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人事部令第6号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7、不符合职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引进)的相关信息均在“玉屏公众信息网”发布。网址:www.yup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