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30人)
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市直事业单位2017年用编计划和单位用人需求,市直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0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规定,特制定《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组织领导
铜仁学院、铜仁职院、铜仁幼儿师专、市委党校和贵州健康职业学院的公开招聘工作由单位制定招聘方案(简章),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直招聘办”)审核同意后自行组织实施;市直教育系统、市直卫生系统、市车辆保障中心(专项招聘)和贵州傩文化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门制定招聘方案(简章),经“市直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直招聘办”依照本《简章》统一组织实施。
“市直招聘办”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的单位(部门)均要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报“市直招聘办”备案。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含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市直事业单位2017年度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30名,其中:铜仁学院14名、铜仁职院30名、铜仁幼儿师专12名、市委党校2名、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4名、市直教育系统12名、卫生系统53名、市车辆保障中心3名(专项招聘)、贵州傩文化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2名和市直其他事业单位78名。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计划招聘的78名工作人员,面向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进行招聘。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附件1《铜仁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9年5月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至40周岁(1976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到45周岁(1971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7年 5月3日服务期未满一届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人事部令第6号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7、不符合职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