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招聘文职岗位工作人员339人公告
2017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招聘文职岗位工作人员339人公告
经市公务员局、市公安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9名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2、上海生源2017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110接线、船艇轮机岗位学历适当调整;(详见《2017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5、1981年5月11日以后出生;110接线、船艇轮机、数据管理员岗位年龄适当调整;(详见《2017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6、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
7、须持有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或办公自动化合格证书(报考船艇轮机、软件研发员、数据管理员岗位的人员除外),且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110接线、信息查询岗位同时须持有《计算机中文速记》四级或《汉字速录水平测试》二级证书及以上水平证书。其中,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专业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详见《2017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339名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的具体岗位、考试科目、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从5月9日开始可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hacs.gov.cn)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网上缴费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10:00至5月16日17: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
2、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岗位调剂的,可在报名表格上注明。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7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完成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6月15日10:00至17:00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本次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2017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二)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6月17日。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考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组别报考情况,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3比例确定。
考生可于2017年7月14日10:00以后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询成绩。
(五)考试成绩合格者,在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入面试,面试时间为7月中下旬。报考技术保障类岗位的人员在面试阶段进行相应的岗位技能测试。
(六)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