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招聘文职岗位工作人员339人公告(2)
四、公示和人员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rc.com.cn)上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指定派遣机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公安机关文职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文职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
五、招聘咨询
具体岗位薪酬详见《2017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招聘政策详见《2017年上海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 32511386,32511390
考务咨询电话: 6196908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534-6
监督电话:64333772
特此公告。
附件:
3.2017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法院系统辅助文员、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人员招聘考试考务问答
4.2017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法院系统辅助文员、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大纲
上海市公务员局
上海市公安局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