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市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2017上海市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上海市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委、市府投资建设的社会公益类非营利性的科研技术类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负责政府公共事务领域的技术资源整合和配置;协调和管理非盈利性固定资产;开展检测技术研究、培训和公共检测服务。
现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以下;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诚信可靠;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1:检测工程师 1名(事业编制)
职位描述:主要从事新化学品的生态毒理研究或环境行为分析,生物降解能力研究以及土壤中有机毒物定量分析工作;实验室常规理化及仪器分析;实验室原始数据填写、编制实验报告;实验室仪器设备日常维护。
任职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或生物学及相关专业,掌握一定的化学品理化和生态毒性知识;
(2)具有较强的主动学习能力;
(3)具有生态毒理学和环境行为研究实践经验者优先;
(4)大学英语四级;
(5)具有实验室检测和分析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招聘岗位2:党务专员 1名(事业编制)
职位描述:协助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协助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和日常事务管理等。
任职条件:
(1)中共党员;
(2)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史哲类或法律类专业。大学英语四级级以上;
(3)条理性清晰,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文字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领悟能力与口头表达能力。品行端正、积极向上、性格开朗;
(4)熟练应用office办公软件;
(5)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招聘岗位3:组织人事专员 1名(事业编制)
职位描述:负责干部管理和人力资源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任职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或管理类专业。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要求有1年以上相关人事工作经验。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1)具备人力资源相关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性格外向,亲和力强;
(2)熟练应用office办公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