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特岗教师19182名公告(4)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自治区教育厅将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违纪的、同意调剂后不到岗的、逾期不报到的考生三年内不能参加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四)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信息发布
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其中:
(一)招聘简章、考试说明、招聘岗位表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www.xjedu.gov.cn)、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www.xjrs.gov.cn)发布。
(二)网络报名、笔试成绩查询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www.xjedu.gov.cn)进行。
(三)面试、体检、政审、调剂、公示、培训等信息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www.xjedu.gov.cn,笔试后只发布自治区直属学校有关信息)以及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有关网站进行发布(网址见附件3)。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六、相关事项
(一)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简章》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自治区教育厅:0991-7606250、7606238、7606116
监督电话: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驻教育厅纪检组 0991-7606199
网络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991-7606092 760628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5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xjedu.gov.cn/xjjyt/jyzt/tgjszp/teshu/xinxi/2017/10434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