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汝州市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招聘简章(100人)
汝州市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为切实解决我市农村小学部分学科(专业)教师不足的问题,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为扎实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报考人员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017年夏季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品行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2周岁,博士研究生、汝州市在职大学生村干部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四)所学专业与拟招聘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报考人员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种类及学科与所报考岗位必须相匹配;
(六)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2012年以来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汝州市在编教师或特岗教师;
6.已就业的往届生;
7.存在其它违法违纪等情况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