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招聘公告
2017年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上海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 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7月8日。
2017年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招聘公告
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是直属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市政府立法项目的前期调查研究工作,协助法制办对法规规章草案从法制理论上进行审核工作以及其他有关行政法制的理论和实务研究、承担地方法规规章翻译审核及组织管理等工作,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社会科学研究)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社会科学研究)4人。其中,高级1人、中级1人、初级2人。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专业技术岗位高级(1人)
1、招聘岗位说明
负责政府法制建设的基础理论研究和立法、执法、法制监督应用研究及其他课题研究,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管理、协调等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截至2017年7月8日,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法学硕士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法律业务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独立进行学术研究能力,具备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二)专业技术岗位中级(1人)
1、招聘岗位说明
负责政府法制建设的基础理论研究和立法、执法、法制监督应用研究及其他课题研究、及刊物编辑等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截至2017年7月8日,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法学硕士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法律业务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三)专业技术岗位初级(2人)
1、招聘岗位说明
承担政府法制建设的基础理论研究和立法、执法、法制监督应用研究及其他课题研究等。
2、招聘对象与条件
截至2017年7月8日,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法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法律业务水平,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3、外省市社会人员,需已获得“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8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普安路189号曙光大厦19楼,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办公室收。报名时间: 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