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招聘公告(2)
2、资格审查
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根据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3、笔试
由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网站公布,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5、身体检查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人选。
6、考察
由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和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邮 箱:fzyjs@shanghai.gov.cn
联系电话:63840988-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