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凤阳县城区学校选调中小学教师53人公告
2017年安徽凤阳县城区学校选调中小学教师53人公告
为了促进教师有序交流,逐步完善教师资源均衡配置,解决部分学校缺编问题,根据城区有关学校教学需要及编制情况,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5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范围及人数
本县在职在编教师中公开选调初中教师22名、小学教师31名(具体选调计划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2014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近两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3、男教师年龄为1975年7月17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为1977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4、报考中学教师的学历为本科及以上,报考小学教师的学历为专科及以上。
5、具备报考学段学科教师资格或同学段近三年内连续任教的学科(任教学校出具连续任教证明且由任教学校校长签字认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不符合选调条件要求的人员。
6、加分条件
(1)任教以来获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模范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获国家、省、市部门表彰的劳动模范、模范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分别加2分、1分、0.5分。以上各项加分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2)任教以来被评为省级特级教师、教坛新星、市级学科带头人加10分;市级名校长、名教师加5分;市级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加2分。以上各项加分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3)国家级课堂大奖赛三等奖及以上、省级课堂大奖赛一等奖及以上加8分;省级课堂大奖赛三等奖及以上、市级课堂大奖赛一等奖加4分;市级课堂大奖赛三等奖及以上加1分。获奖证书学科须与报考学科一致。以上各项加分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以上(1)、(2)、(3)项累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