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榕江县城关地区中小学遴选教师工作实施方案(63人)
为建设一支素质好、业务精、勤奋敬业的中小学教师队伍,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选能任贤的用人机制,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同时经过县编委办审核同意,我局拟确定面向本县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遴选63名在职教师补充到榕江县第一中学、榕江县第二中学、榕江县第四初级中学、榕江县民族中学、古州镇中心校、古州镇第二小学、古州镇第三小学、县示范幼儿园、县特殊教育学校等9所学校任教,以缓解城关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缺额问题。为做好遴选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榕江县城关地区中小学2017年公开遴选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教师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和指导,委托县教科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遴选具体工作由榕江县城关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及相关要求
1、遴选计划:本次计划遴选63名中小学教师(其中:榕江县第一中学6名、榕江县第二中学4名、榕江县第四中学16名、榕江县民族中学10名、古州镇中心校5名、古州镇第二小学6名、古州镇第三小学14名、县示范幼儿园1名、县特殊教育学校1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57人、管理岗位5人、工勤岗位1人(详见《榕江县2017年公开遴选城关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二)》)。
2、凡参加遴选的中小学教师,通过遴选调入新学校后,原聘任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人社部门行文调入新的单位后,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重新参加岗位竞聘。
四、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此次遴选工作面向本县各乡(镇)中小学实名信息登记在编在册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代课教师及服务期未满或未接转的特岗教师,城关地区的中小学教师不能参加报名)。
(二)遴选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师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要求,并具备《榕江县2017年公开遴选城关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一览表》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见习期除外)。
6、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受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属于新招聘(含特岗教师)和调动工作到新单位工作未满三年的教师,按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榕江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工作调配管理办法》(榕党办发(2015)1号)文件规定,不能参加遴选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