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乡市卫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86人)(2)
(三)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人事代理合同书)等相关资料。
1、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具有教学工作经历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两级工作证明、近三年来工资发放首末两个月的凭证,三年教学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9月30日)。
2、在农村服务满5年的大学生村干部且现在卫滨区基层工作的大学生,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镇、办出具的证明,加盖县(区)组织部门公章。
3、在卫滨区社区服务满3年且现在岗的社区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社区出具的证明,加盖镇、办及区民政部门公章。
4、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6、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负责,报考管理岗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报考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合格后交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交本人填写的《新乡市卫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需网上自行下载,A4纸打印),笔试考务费每科30元,共计60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免交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到缴费处办理免缴费用手续。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同时,将及时通知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其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40 分);专业基础知识和材料作文(60 分)。
报考管理岗位的笔试科目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40 分);综合知识和材料作文(60 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将在卫滨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本次招考从新乡市卫滨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新乡市卫滨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享受加分政策,笔试总成绩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报名时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招聘计划1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因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考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面试区别情况,采取三种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一是结构化面试;二是采取试讲;三是采取试讲和才艺展示相结合。具体面试工作将在卫滨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卫滨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