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泰安肥城市招聘教师280人公告(3)
七、选岗
体检合格,报考同一学段职位的同一学科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选择岗位要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逾期不选岗以及不签字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可在规定的最低合格线以上,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
肥城市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肥城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0538—3210210 0538-3219119
肥城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7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fcjyj.gov.cn/zhenggongke/zgkgwtz/2017-07-18/447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