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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政府购买服务招聘100名教师公告(4)

2017-07-20 11:05  |  河南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六)考察

  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查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专业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资格复查。

  体检合格人员,按程序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和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考察和复查合格者,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聘用教师。公示期满后,由区人事、教育部门按学科的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分配。

  本次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洛龙区购买服务教师岗位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附件3)执行。

  因资格复查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专业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程序聘用。

  凡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洛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uolong.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示,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试讲、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区纪委全程监督。

  六、本方案由洛龙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63213845

  办公地点:洛龙区行政中心(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2号 )

  洛龙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附件1.洛龙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试讲资格确认表.doc

  附件2.就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3.洛龙区购买服务教师岗位人员管理暂行规定.doc

  【文章来源】http://www.luolong.gov.cn/show.php?id=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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