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9人公告(2号)(3)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政策待遇
(一)一经聘用,即取得事业编制,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跟踪培养,采取不定期专题培训、跟班参加学习、选派到机关挂职锻炼等措施,促进其成长为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表现优秀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调任为公务员。
(二)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公开招聘、调动、公选或借调等方式离开吉林市,否则按自动放弃身份处理,不再享受相关待遇。招聘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聘为七级职员,硕士研究生可聘为八级职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博士研究生一经聘用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自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发放完毕。博士研究生以本人身份在吉林市购房的,5年合同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给予一次性5万元购房补贴。自购住房前,安排入住人才公寓。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本《公告》规定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吉林市事业单位。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四)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和媒体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江城党建网(http://www.jc-dj.gov.cn),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jl.lss.gov.cn),《江城日报》。
(二)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的其它有关政策、考务信息查询可登录江城党建网(http://www.jc-dj.gov.cn),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jl.lss.gov.cn)查询。
1.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详见《2017年吉林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
2.报名期间网络技术服务电话:0432-62507976
3.仲裁监督及举报电话:0432—62010304
4.根据工作需要,此公告招聘时间安排如有变动或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或者电话通知。
附件:《2017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岗位及其条件一览 表》
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jljl.lss.gov.cn/gg/201708/t20170821_294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