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沧州市市直党群系统遴选(选调、招聘)工作人员66人公告(2)
(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出具的证件如下: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同时带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沧州市2017年市直党群系统公开遴选(选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除上述资料外,根据职位不同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报考遴选岗位的需出具本人所在单位推荐信,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证明,中共党员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章);
报考选调岗位的需出具本人所在单位推荐信,年度考核证明,中共党员证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章);
报考公开招聘岗位的需出具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共党员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开具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学校盖章)及就业报到证。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计划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适当减少该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重复交叉报名。根据有关规定,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
遴选和选调岗位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市委改革办和市纪委文字综合岗位的,需增加公文写作专项考试,占笔试成绩的70%)。
公开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
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周六)上午9:00—11:30,专项测试为下午14:30—17:30。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在报名所在地。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对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根据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四)公布笔试结果。9月26日(周二)在沧州党建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的人选。
七、面试
(一)面试方法和组织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报考任丘市委党校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方法,满分为100分,由任丘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二)面试时间。9月30日(周六)
(三)笔试、面试成绩合成。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岗位计划和综合考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八、体检、考察与公示
由市委组织部和遴选(选调、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核)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主要考察拟任(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进入考察(核)人员,须出具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的认证报告。请考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前进行学历或学位认证。
九、确定人选与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和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和选调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遴选(选调、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遴选(选调、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7-2160107
附件:附件汇总下载地址
1、《沧州市2017年市直党群系统公开遴选(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沧州市2017年市直党群系统公开遴选(选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
2017年9月4日
文章来源:http://www.cangzhoudj.gov.cn/article.asp?ID=5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