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洛浦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376人公告(2)
(三)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四)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卷面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人数待定。
(五)面试: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面试。
1.考生按照本人所报学科自行准备一份教案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考生凡在面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旦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候考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按60%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政审:
1.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由洛浦县教育局及人社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表洛浦县教育局1222室。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洛浦县纪委监察局陪同,教育局、人社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一级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所有考生体检、复查费用自理。
2.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试用人员,公示3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试用资格,并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903-6622256。
洛浦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请在洛浦党建网下载中心下载。
中共洛浦县委组织部
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浦县教育局
2017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