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区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1208人公告
为满足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8〕15号)要求,决定组织实施河池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全市11个县(区)和43个市直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895个岗位1208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8年广西区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1208人公告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开招聘其他条件要求
(一)中专(含中技、高中)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
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
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二)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1999-2007年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村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在河池服务期满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人员。
2.报考定向招聘“1999-2007年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岗位的,报考者只能报考本人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三)报考“定向招聘部队退役士兵”岗位的,生(兵)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
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999-2007年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村官”、“部队退役士兵”,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999-2007年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村官”、“ 部队退役士兵”的岗位。
(四)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者只能报考本人随军驻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随军家属指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的驻河池部队现役军人配偶。随军前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随军家属可以报考,现已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随军家属不得报考。
(五)港澳台居民报名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可按《计划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直接联系。
(六)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8年4月8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七)使用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八)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8日至2000年4月8日期间出生);报考县乡及以下岗位人员、“部队退役士兵”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技师(二级职业技能资格)以上资格人员、硕士学位以上人员、报考定向招聘“驻河池部队随军家属”岗位人员〔招聘对象为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的驻河池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定向招聘“1999-2007年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2年4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高级技师以上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67年4月8日以后出生)。
(九)具体岗位报考条件以《河池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为准。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2)。
(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已录用为公务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6.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4月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8年4月3日起,可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网址:http://www.hcrsj.gov.cn/)查阅《岗位表》。
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岗位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
报考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了解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注册并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8:30至4月12日17:00。
2.资格审查。采取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市直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区)级及以下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见附件4)。
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4月8日8:30至4月14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
2018年4月8日8:30至4月12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18年4月24日8:3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8年4月24日8:30至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改报其他岗位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4月24日8:30至19:00。网上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需重新缴费,自治区人事考试院于笔试前将重复上缴的费用退回报考人员缴费账户。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低于1:3。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须于2018年4月16日16:00前提出申请,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河池人才网公布。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2科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2018年5月4日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自治区人事考试院2018年5月4日前将考试费退回报考人员缴费账户。
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4月8日8:30至4月15日17:00。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
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5月20日8:30至5月26日10:00。
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科目
2018年5月26日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分值各150分。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报考综合管理类(A类)、工勤技能类岗位人员需参加《综合应用能力》(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两个科目测试。
报考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岗位人员需参加《综合应用能力》(B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类)两个科目测试。
报考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岗位人员需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类)两个科目测试。
报考医疗卫生类(E类)岗位人员需参加《综合应用能力》(E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两个科目测试。医疗卫生类岗位《综合应用能力》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6个类别的测试。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测试方向,对应参加相应类别测试。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报考人员携带以备使用。
2.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见附件3)。
3.笔试其他要求
(1)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2)命题、阅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3)笔试成绩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询。
(4)合格分数线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笔试成绩查询、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时间:2018年7月上旬前。